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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2章 剑指吕宋(2 / 5)

唐立国后,武德朝开放盐铁禁令,允许民商开采经营,到贞观时,开始征收矿税,朝廷大体上还是允许百姓开采金银铜铁诸矿,到了后期又实行民采官收的政策。

允许百姓堪探开采矿产,但需取得执照,要按产量纳矿课,对于重要的矿铁,还实行官方采买的政策,就跟盐一样,允许私人制盐,但制出的盐只能卖到官仓。

秦家因为拥有铸币之权,所有先前获得了特许,所开采的铁矿铜矿等冶炼后,上交两成的矿课,剩下的就可以供给吕宋铸钱监铸钱了。

“臣派人打听了,朝廷三司之铁案、工部之虞案、户部的金部司,如今都分管矿冶,依然允许和鼓励民间探矿和报矿,甚至给予报矿人优先的承买权,但也把一些地区划入了禁区。”

如秦琅猜测的一样,朝廷明显是看吕宋矿冶产业和铸币产业太厉害,所以现在举刀了。

允许民间继续堪探、开采、冶炼,但是所得的金银铜铁等这些,先交矿场的承买钱,然后根据产量还要纳矿课,矿课百分之二十,很高。

更狠的一招是以后跟采盐一样,所有开采所得的金银铜铁以及硝、硫磺等诸多矿产,在纳完矿课后,剩下的矿产,一律都得全部专卖给朝廷有司,价格也有统一标准,比如说铜料一斤一百六十钱。

朝廷还规定,禁止私铸钱币,取消之前的授权。

吕宋铸钱监将转为朝廷官营,朝廷拔钱收购吕宋铸钱监,所有的工坊、钱炉、产业工人,他们都愿意全盘接收。

同时,朝廷又针对如今很繁荣的金融业出了新规,如所有经营存储放贷汇兑业务的银行、钱庄、金银铺、票号等,一律都要在朝廷官营的开元钱庄存入准备金。

而且这个存款准备金比率高的吓人,居然是三成,更要命的是朝廷规定,准备金必须以金银币实缴,不要铜钱和宝泉,更不要各家自已发行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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