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顶点小说>都市言情>鲜为人知的的历史趣事> 清朝:清官也难拒“腐败”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清朝:清官也难拒“腐败”(3 / 6)

对于那种充当不了隐权力介质的纯粹人情,张集馨其实出手并不大方,甚至有点儿吝啬。比如他给京官们送礼,舍得一掷万金,可老丈人进京治病向他借两千两银子,他却没有答应,只送了300两,还不大乐意;在陕西当督粮道时,接待要员不敢稍有不周,但老丈人派人来西安向他索要几头健骡、几件狐皮袍,他都没有答应,甚至觉得老丈人一再索需,“未免不近情理”。

人情关系既然具有维持官员权力、隐权力的重要功能,那么我们就不会奇怪:为什么帝国官场会发展出一套半制度化的送礼名目,比如“别敬”、“程敬”、“炭敬”、“冰敬”、“三节两寿”等等。

种种名目的送礼惯例,又总称为“陋规”。尽管任何正式的官方文件都不会给官员规定送礼的义务,但致送陋规的官场守则无疑是所有官员心照不宣并共同遵守的,连礼金的规格都有了约定俗成的标准。在张集馨生活的道光年间,甚至出现了由省财政部门统筹收取陋规的成例,据《清宣宗实录》记述,巡抚、布政使与按察使衙门的幕友每年也要收受节寿陋规,由首县(省衙门驻地的知县)摊派给各州县,再由藩司用印札代为催取。

致送陋规方面的支出,张集馨也留下了详细的记录。他被任命为陕西督粮道时,出京之前向京官送礼辞行,共送出别敬一万七千两银子。当时他并无积蓄,钱是向广东洋行、朋友和西洋人借来的。不过,他任督粮道一年,不但连本带利还清了借贷,还给仪征老家寄回一万多两银子,可见督粮道的权力含金量确实非同小可。这笔权力收益当然是来自对百姓钱粮的浮收,张集馨也心中有数,因此“心每不安”。此外,张集馨记录在案的别敬还有很多,送出的礼金也是一个大数目。

张集馨37岁任知府,66岁请假回京,宦游30年,扣除中间被参革职和丁忧离任的10年,主政一方的时间达20年之久,所送出的各种“敬”究竟有多少呢?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