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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1章 奴隶、破产(4 / 7)

为奴抵债,反正当债务无法偿还的时候,债主会想尽办法收回自己的利益。

在中国古代,债务,尤其是高利贷,导致大量的债务人最后无力偿还,最后不得变卖一切财产,甚至最后把家人和自己都变成了奴隶来偿债,尤其是在一些灾荒之时,这种情况格外的突出,也十分容易加剧社会矛盾危机。

所以秦琅在奴隶法案中,特别就加入了这几条,禁止因债务把良人变成奴隶,虽然他暂时只把这个良人的范围限制在汉人这个群体中,但这也是一个巨大的改变。

个人破产条例,是划时代的。

其出发点,与奴隶保护法案一样,其实都是为了给吕宋的未来社会,划一条最低的红线,避免最烂的事情出现。

奴隶虽然说地位低下,但历史上中外各国,奴隶起义的事情也是层出不穷,甚至动摇一个强大帝国的事情也很多。

对秦琅来说,蓄奴和役奴是现阶段吕宋不可避免的情况,但也必须得给奴隶一些希望,得给他们一条向上的通道。

哪怕这条通道会比较狭窄,但必须得是通的,不能把奴隶困在一个暗无天日的粪坑里毫无希望,否则这种事情无法持续长久,最后会被反噬。

给奴隶保护、给奴隶财产权,都是为了让奴隶保留这样一个向上爬出去的机会,哪怕希望渺茫,但总还是希望不是,在那黑暗的日子里,有希望有光就还有奔头。

就好比有恒产者方有恒心这句话一样,有希望的奴隶,才好管理。

这是一个残酷的现实。

光靠鞭子和刀,是管理不好的,也无法利益最大化的。

就好比秦琅在自己名下的庄园或矿场、作坊等率先实行按劳计件给酬的制度一样,在保底的工作任务外,超过任务的劳动成果,按件计酬,额外给予计件工钱,哪怕这个工钱其实是通过精密计算的,很努力之下,能获得的报酬也非常低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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