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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节 穷人的玫瑰(1 / 8)

九宝莲灯打架还不错,但是泡妞的水平却实在不敢恭维,而且动力小火车也不是很愿意和他交往,他只能厚着脸皮一次又一次的请动力小火车吃饭唱歌。

98年的时候,我市的歌厅还全是用光碟放映的,也就是说并不像现在的歌厅一样全是自动用点唱机点歌的,那时候想要唱个歌得让服务员找,至少得等个10分钟,弄不好还卡碟。不是包房的歌厅大厅起码有5、6桌人,桌桌都在喝酒,一桌一桌的轮着唱。去歌厅唱歌的,通常都已经是喝了第二顿酒的人,酒后闹事砸歌厅,几桌之间互相打架动刀动枪是经常有的事儿。

九宝莲灯和大志倒是不怎么怕去那种场合,毕竟,九宝莲灯和大志也算半个“社会人”,如果真遇上硬茬子了,提提张岳、赵红兵什么的,肯定没人敢怎么着他们。而且,九宝莲灯还很喜欢歌厅,因为他唱歌唱的非常不错,尤其是张学友的歌,几可乱真。

所以,当马三每个月给九宝莲灯和大志开了“工资”以后,九宝莲灯总是喜欢请动力小火车去唱歌,而动力小火车很少单独行动,总是叫上她的表姐动力大火车。动力大火车现在在暗恋丁晓虎,但丁晓虎显然不喜欢她,她也比较惆怅,也总跟着表妹和九宝莲灯去玩儿。

九宝莲灯也觉得自己总带着动力火车这样俩女一男不大合适,所以每次出去玩儿他都叫上大志,两男两女。

这两男两女的组合其实造型十分经典,就算抛开惊世骇俗冠绝全城的动力火车姐妹组合不谈,光九宝莲灯和大志也够引人注目的。

九宝莲灯脸上那道直贯眼皮的刀疤是血红色的,无论谁看到都觉得眼前这人肯定不是什么好人。大志虽然身上、脸上没什么疤瘌,但是其穿着打扮有点忒特别了,其审美观绝对和常人迥异,大志的发型是98年时流行的郑伊健式的长发,但是人家郑伊健那发型是经过精心打理的,而大志的发型是直接从寸头留起来的!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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