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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节 宿命(1 / 5)

大志和九宝莲灯俩人一个是城市贫民子弟,一个是农村贫民子弟。俩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不愿意回那个贫寒简陋的家,宁愿睡在马三这个游戏厅。他们睡就是睡在几张椅子拼成的“床”上,还要时不时的被“上分”声吵醒,想洗个澡都得去公共浴池。但他俩,还真就俩月仨月的不回一次家。

二狗每次骑自行车路过马三的游戏厅,都能看见这二位。而且看见这二位的时候,他俩总是稀松着睡眼,一副没睡醒的架势。这两个当时年仅20岁的孩子,总能让二狗感觉已经垂垂老矣,暮气沉沉,颓废的很。也难怪,成天就这休息条件,怎么可能让人有精神。

黑社会成员的小弟,过着就是这样的生活,他俩如果想翻身,除非等马三混到张岳那地步。可全市混成张岳那份上的,无非也就张岳一个而已。

马三可没逼着他俩让他俩成天没日没夜的泡在游戏厅里,这是他俩自愿的。在马三这里,总是能有口饭吃,而且吃得还不错,马三按月给他们发工资,工资也不低,而且马三还不定期的甩给他们几百让他们出去好好吃两顿。他们已经很满足了。

听说大志的爸爸曾经来游戏厅找过几次大志,连打带踢,把大志强拽回家。但过不了三天,大志就又来了。大志的妈妈来游戏厅连哭带闹,拉大志回去上学,大志嫌他农村的妈妈丢人,不愿意让他妈妈在这里闹,只能跟着回家。但不出一礼拜,大志也又回来了。

像张岳这样的城里的流氓,已经把大志的梦照亮了,这倔强的农村孩子,下了决心要混社会,混出个名堂里。在他们农村,混子都是被全村人瞧不起的,但是在城里,好像张岳、赵红兵这样的大混子是很受人敬仰的。大志,就想成为像赵红兵、张岳这样的人。

大志烦自己的父母,嫌自己的父母又墨迹又给自己丢人,但九宝莲灯倒还挺羡慕大志,羡慕大志有个完整的家庭和爱他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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