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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兵器(1 / 4)

北军在攻灭孙珍之后,驱使俘虏和百姓重新修了朱雀渡的渡桥。

只留下左孝成率领本部一千精锐在北岸立栅,修起一座坚固的营垒,监视南军。

李如愿命人把城中缴获的床子弩全都运送至了左部营垒之中,用以加强对南军的威慑,专门用来守渡桥。

而南岸的联军依旧是没有什么动静。

沈穆之自孙珍战死之后就意志消沉,成日饮酒作乐,谁去邀请他出战连面都见不到。

盟主都这样了,别的人自然就更不用说了,全都在江岸边加固营垒,没有丝毫进攻的打算。

十万大军,被一千人钉在这了。老兵头左孝成都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么大排面。

刘绛自从被李如愿收为义子之后,水涨船高。在整个北军里都成了红人。

但他还是跟往常一个样,见谁都客客气气的,憨笑成了他的标志性对外嘴脸。

军务杂事还是一如既往的交给李曜和庄骏管着,还抽空跟庄骏去找了他家的铁匠,打了几件兵刃。

一对儿铁锏,一对儿短柄铁骨朵,一个单支的长柄骨朵,四柄战斧,还打了四口刀。

两把厚背砍刀,就照着一刀倾城里王五那把刀的样式打的,两把长柄朴刀,形制其实差不多,按照水浒里的最常见的那种朴刀形制。

之所以打了这么多兵器,完全是因为打了几仗之后刘绛才明白,如小说之中说的那种神兵利器那是不存在的,兵器在真正的战场上那完全就是消耗品。你不管制造多精良,在战场上砍了人之后都会有损耗。兵器之间碰撞损耗更大。

所以钝器是最耐用,并且也最实用,即便敌人穿了甲,用钝器也能对敌人造成伤害。

斧头打了四把,这个主要是因为斧柄容易断裂。并且刘绛在这些兵器里,斧头他用的最是顺手。

两支铁锏都是重十二斤,比起一般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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