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就是老干爹这个品牌,必须得我个人拥有,而不是属于食品合作社!”
林正军肃然道:“包括我在内的所有社员占有的,是合作社厂房设备原料资金的股权。”
“这一点,必须写入咱们合作社成立的章程和股权书里,大家都得签字,到县城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时候,也要官方盖章!”
“老干爹的品牌?”
“你要这干什么?”
林秉德和魏明选面面相觑。
我国此前有一部商标法,但没有得到施行。
真正的首部商标法将于1982年8月23日通过,并自198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个时候,大家的商标和品牌意识普遍不强,更别说林秉德这些基层干部大老粗了,根本意识不到品牌的价值!
可林正军两世为人,太知道品牌的价值了。
一旦品牌形成,就能产生溢价。
像那些矿泉水厂,哪有什么技术含量,往里面灌天然水就能赚得盆满钵满,老板就能登上首富宝座。
前世有个颇令人感觉悲凉的网络段子,一矿泉水瓶麦子还没一瓶水值钱,问题就在于很多农产品没有品牌,可替代性太强,没护城河,自然卖不出价格来!
堕落点的话,林正军一旦掌握了老干爹的品牌,以后甚至可以采用轻资产模式,“贴牌”生产(oem)。
像“南极人”等品牌,靠卖吊牌,一年就能赚十个亿,稍稍做点质量控制就行,甚至直接不管。
唉,你还别说,其实,86年开始已经有委托生产了,不过名字叫联营。
随着改革的深入,社办队办合作社演化成乡镇企业,击败了体制僵化的国有企业,这些城市外的泥腿子,冲进城里,以极低的价格租用国营厂的设备和厂房,夜以继日地生产产品。
“为了感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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