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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互相羡慕(2 / 5)

须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此才合乎礼法,能够获得公众的认可以及律法的保护,否则就是私奔,而私奔是不受律法保护的,若是将私奔的男女抓回来,男女双方的家庭,拥有一定程度上的裁量处置权。

还有一部分原因,则是因为尊卑。

后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至少表面上是平等的。

但在这里,人是分三六九等的,君权大于臣权,官权大于民权,主权大于仆权,具体表现在,主人打杀奴婢下人,只要罚些铜钱银两,而奴婢以下犯上,一般都是绞刑起步,权贵欺压平民,可以一定程度上免罚,平民冒犯权贵,则是罪加一等。

不过,根据法家的典籍,李诺也发现,法家强者所遵从的,似乎并非是某一朝某一代的律法。

一个朝代有一个朝代的法律,同一个朝代的法律,也是会随着时间,形势,不断的发生变化,并非所有的法律都是正确和正义的,朝令夕改时有发生。

法家遵从的,不是纸上法,而是心中法。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杆秤,法家执法,执的便是心中法,不拘泥于一朝一代的律法,有时候甚至会逆律而行,不同的法家弟子,对于“法”之一字,都有不同的理解。

“心中法……”

李诺望着前方,口中呢喃着这三个字,琢磨着其中深意。

修“法”其实是修“心”,岂不是只要他自己觉得是对的事情,便可以完全不用参照律法,而大夏律法,李诺看不惯的太多了,这种情况下,他修法就是违法。

严格来说,李诺每天都在违法。

毕竟,他没有官身,审案断狱,本来就有违大夏律法。

但对于法家弟子而言,“心中法”,是大于“纸上法”的。

他只要完全按照本心,践行心中的正义,迟早能入法家之门。

此时,正在院中擦拭手中长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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