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将一部外国作品搬到本国,出版社不会直接与该作品原创作家对接,而是有“翻译作家”先将该作品翻译成本国文字,再向出版社投稿。
又或者出版社看中了哪部作品,自己去找翻译作家,以买断的形式请他翻译。
如果是前者,出版社需要支付给原版作家一次性版权稿酬,也就是只有一笔钱,给了就没了。然后以稍低于原创作家的稿酬标准,向翻译作家支付稿费,如果是有畅销潜质的作品,还需要支付版税。
如果是后者,那出版社只需要支付两笔一次性费用,一笔给原作者,一笔是翻译费,后续收入都与作家和译者没有关系。
除非是“签约作者”。
也就是出版社直接向外国作家约稿,那就跟本国作家一样,既要给版权稿费,也要给版税。至于作品是旧作还是新作,都可以,目的也是为了长期合作,而不是一锤子买卖。
本来高桥英夫就是先起了报答的心思,然后才想着将陈凡的作品搬到小本、给他送钱。
至于翻译费,自然也是由出版社承担。
现在既然陈先生会日语,那么就可以直接与他签约,由他本人亲自翻译。
如此一来,再向他支付最顶格的稿费,自然就合情合理,也不会引起行业协会的质疑。
在小本,行业协会具有一定的监管权力,确保本行业的所有企业都按照或明或暗的行业规则执行、保证不会乱了规矩。
所以即便是高桥英夫想送钱,也必须按照规矩来。
但是当他看见陈凡将几十本杂志放在茶几上,高桥英夫有点怀疑自己能否支付起这么多作品的稿酬?
陈凡干咳一声,对着惊醒过来的众人微微一笑,“众所周知,文人喜欢用笔名,我也是向众多前辈学习,用了几个笔名向不同的杂志社投稿。”
然后看向赵俊辉几人,“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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