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哪方面,他都比韦烽强。
韦烽,她千方百计想离开的人,料不到,竟然还是会遇上。更难以费解的是,她还与他做了那种事。原本想撇开的关系,似乎又变得纠缠不清了。
他用手段俘虏自己,的确很卑鄙。自己有权拒绝,却毫不挣扎和反抗,还享受其中,那自己又算是什么呢?
女人因爱而性,与他共度春宵,是否代表她心里其实还有他?又或者,她根本没有忘过他,对他的爱,也一直保存,只是被她硬压于心底深处?
她清楚记得,昨晚的自己,是多么的火热,多么的急切,她仿佛中了他的魔咒,脑子什么也不想,只想与他一起攀登欲望的高峰。
那一刻,自己和他,配合得天衣无缝,一切好像回到了从前。那种欲仙欲死的感觉,还是那么美妙,令她舍不得离开。
想着想着,江书薇不禁松开睡衣纽扣,注视着身上一个个红点,这是昨晚疯狂的见证,也是他在她身上留下的印记。
他说,盼那一刻,盼了三年;他说,终于明白什么是灵和肉的结合。自己应该相信吗?他情欲极强,要他三年不碰女人,似乎比要他的命还痛苦。
另外,即使他真的能守身如玉,后宫那些女人会否放过他?无论哪个朝代,后宫的设立,无非都是两大作用,一是提供皇帝淫乐;二是用来均衡朝堂势力。
所以,她才不要相信他的鬼话!好不容易出来,一定不能再跟他回宫,毕竟,他是皇帝,永远不会专属自己。
况且,在那个尔虞我诈的皇宫,处处是陷阱,痛定思痛,失去韦珞的痛苦,她再也不想尝试。
“叔叔,我喜欢你,叔叔……”
韦珞的梦话,把江书薇从沉思中拉了回来。
迷茫的眸子,重新有了焦点,凝望着眼前的宝贝儿,江书薇美丽的唇角,轻扯出一个苦涩的笑。
韦珞口中的叔叔,应该是韦烽吧。倘若让他知道,他喜欢的叔叔,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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