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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7章 武夫当国!(5 / 7)

,单兵斩获首级三级,且曾立个人二等功者,课:个人一等功。”

“——个人一等功,爵升一级,官升一级,举中郎。”

“伤残退役者,举为县尉;”

“战殁者,追进官一级、爵一级,二子皆袭爵,皆勿降。”

“赏钱五十万,金二十金,布五匹,赐《一等功臣之户》匾一。”

“一等功臣战殁者,萌子一人为郎。”

···

“在某一场战争中,在敌我兵力差距极大,即敌五倍于我及以上的情况下,单兵斩获首级五级,且曾立个人一等功者,课:个人特等功。”

“——个人特等功,爵升一级,官升一级,为中郎。”

“入长安受兵法,后为将!”

“伤残退役者,举为郡都尉;”

“战殁者,追进官一级、爵一级,子五人以内,皆袭爵,皆勿降。”

“赏钱百万,金百金,锦二匹,御剑一柄,赐《特等功臣之户》匾一。”

“特等功臣战殁者,萌子三人为郎,皆入储君亲军。”

···

“赳赳武夫,国之干臣,朕之臂膀。”

“凡汉功臣,有御赐功臣匾悬于门户,而为郡县官吏、地方豪强所欺者,郡太守罢,县令、尉罪,县吏坐死。”

“欺辱功臣之户——尤英烈遗孤、遗孀,又父母双亲者,斩勿问!”

“乃诏告天下万民,使天佑我大汉万年……”

几遍已经将这本簿子翻遍——甚至都快翻烂了,但在再次看到这一段关于个人军功核算方面的内容时,刘非也还是一阵心潮澎湃。

刘非清楚地记得:在这本《新则》刚被刘荣推出,作为草案供朝堂共议表决时,此事在关东,尤其是鲁地的儒生当中,激起了极大的舆论风波。

不知有多少人痛心疾首,奔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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