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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章 削藩(2 / 7)

安审查王储候选人资格的先例!

对于汉家——对于至今为止,都仍旧在采取郡县、分封并行,且由郡县制逐步代替分封制的汉家而言,这个先例的政治意义,完全不亚于太祖高皇帝斩白马而逝盟:非刘氏,不得王!

如果说,太祖刘邦白马誓盟,为汉家奠定了‘异姓诸侯天然违法’的政治基础;

那燕王刘定国此番,便算是为汉家开创了‘王位传承以天子允准为前提’的先河。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其实是双赢。

在过去,对于诸侯王而言,王位的合法性,几乎只能单靠血脉。

即:因为你是先王的嫡长子,所以你继承了你爹的王位,成为了得到世人认可的诸侯王。

这种单一合法性,即‘法统’来源,不可谓不坚固,但也明显无法让所有人信服。

比如某些能力出众,却由于母亲并非王后,又或是出生稍晚些的王子们,很容易就会生出‘你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出生早一点,母亲又是王后吗?’之类的想法。

但在燕王刘定国玩儿了这么一手脱裤子放屁后,汉家所有跟进这一做法的宗亲诸侯,都将为自家的‘后世之君’,赢得除血脉之外的第二份法统来源。

——天子的认可!

在过去,你说寡人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单凭一个嫡长子的身份便得了王位?

你说的没错,寡人无力反驳,寡人不挑你的理,也没法挑你的理。

但现在,寡人除了是先王的嫡长子、王太子,同时还是长安天子官方承认的‘先帝诸子中德行最佳’者!

无论立长还是立贤,这王位都该寡人坐!

或许有人会说了:怎么?

在过去,诸侯王传延王位,不需要长安朝堂批准是怎么着?

理论上来讲,上一代诸侯王薨故,王太子继承王位,确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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