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税。
而不设冶监官营处,私人亦可采矿,也可以用矿产向当地政府折充课役。
大约到开元九年左右时,政府制定了专门的令式条文向私营矿业征税,此后在管理上逐步予以加强。
但是这其中不包含铜和金银这样可以充当货币的矿产。
李世民现在答应了颜开,也算是开了先例了。
第二天早上开晨会,听见李世民把文登县发现金矿的事情说了,又说了让颜开私人开矿的事情。
大臣里面有同意的也有不同意的。
不同意的主要是觉得这样的口子不能开,不然以后人人都这样,就不好管控了。
这其中反对的最激烈的就是颜开的“大哥”郑不器了。
他是户部员外郎,这事儿还真和他业务挂钩。
他也确实有理由反对。
不过李世民接着一句话,就让这些人闭嘴了。
“行啊,以后不管是个人、还是家族找到这样规模的金矿、银矿,朕也特许他们在其中拥有独立开采权!”
嘴上这么说,李世民心中却是暗暗不屑。
这些世家若真是在自家家族的地盘发现了这些矿脉,怕是只会偷偷开采,压根不会上报给自己吧?
又当又立说的不就是这些人?
当然,最后对于颜开开矿还是有限制的。
具体说来就是他自己可以选定一个地方,然后在那一片范围之中开采,不能越界。
还有就是时间,李世民只给了二十年的年限,二十年以后颜开的金矿他会收归国有。
这是他能做出的最大让步了。
大朝会开完,李世民又叫了房玄龄几个心腹开小会。
主要还是要他们按颜开说的,讨论一下如何增加百姓福利,如何减免赋税,发展农业和工商业和增加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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