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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仗义救孤女(2 / 4)

亲生,其余皆是徐盛直前任正妻所生。并且,那汪文馨正是汪再兴的亲姐。

徐盛直祖上曾追随太祖与太宗平定天下,以军功授爵南乡县公,到了徐盛直这一代,除世袭县公之外,还以其武艺出众、才干超拔被授予杭州府步军营折冲都尉一职,长期镇守在杭州。一年前,徐盛直奉调随军出征萧国,却不幸战死于沙场,从此之后,徐家的几位儿女就只能和寡母汪文馨一道生活。好在,朝廷对徐家抚恤甚厚,徐盛直生前又广置田产,故而主男虽卒,一家人生活却也无忧。

魏嘉诚又特意禀道,其实徐盛直前任正妻除生有三女之外,尚有一男,名徐有量,今年十六岁,原本已到了袭爵的年纪,却在半年前无故失踪,至今未归,其继母汪文馨向官府备案之后,官府也未曾派人追查。

徐恪将此案的前因后果叠加在一起之后,案情真相便已昭然若揭,他再看案卷后汪再兴的判决,顿时恼怒异常,只见上面赫然写着,主犯徐有容,犯与人通奸,犯大逆不道,判斩首;从犯汪鑫,犯与女子通奸,不过因对方勾引在先,虽有小过,然念其检举有功,故判臀仗二十,并流徙岭南,但可以罚银一百两抵罪。

就算同样是通奸之罪,女犯却要斩首,而男犯只需上交一百两银子,便可无罪开释。

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依据魏嘉诚所打听来的情况,这徐有容一案,前前后后均是汪再兴亲审,而判定徐有容通奸罪名成立的证据,无非是在徐有容闺房中搜到的几封书信,以及暗藏于内室角落中的几件男子衣物。

仅凭这么一点证据,以及汪鑫一面之词,就将一位少女全部的清白名声毁去,还要判她一个极刑,此案非但疑点重重,冤情重大,兴许还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然而,就算任何人都能看出徐有容一案中所含的冤屈,可徐有容自己,却偏偏不愿翻供,并一心赴死,这又让徐恪百思不得其解……

没办法,徐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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