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城市的一个酒店房间内,老唐已经在准备起诉状了。
这个案子说实话并不难,甚至可以说,要比他上次起诉安长区法院的那个案子都简单的多。
里面主要的问题是林城市中院那特殊的法律地位。
上次安长区法院作为被告的那個案子,那说穿了也只是一个保洁的劳动纠纷而已,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也就是面子上过不去。
但这次就不同了,一方面这是中院,中院是什么地位,我国四级法院,中院位于第三级,对于很多人来说级别已经相当高了。
这种单位做被告那是个什么概念!
另一方面,这次的诉讼虽然只是民事纠纷,但里面涉及到了另外的情况,多少年的潜规则就是,你随便起诉,开庭时间由法院说了算。
法院说今天能开,那就今天开,法院说今天开不了,那你也只能自认倒霉,因为在这里面,法院是占据主导地位的。
没有律师,案子照样能做,但是没有法院,你说你怎么做案子。
但是老唐不信这个邪,他就想看看,中院发现自己成了被告后是个什么感觉!
案子的证据老宋也已经准备好了,有高院的重审通知,也有老宋和书记员的通话录音,还有两趟来回的高铁车票,以及住宿的电子发票。
“老唐,这综合算下来一共是一千九百四十五块二。”老宋看了看手头的证据,随即开口道。
一边的老唐点点头道:“行,那就按照这个数字来。”
老宋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那你打算去哪起诉,高院吗?毕竟这被告是中院,层级已经很高了,总不能再去中院那里递起诉状吧?”
老唐闻言顿时笑道:“那肯定不能去中院那里递起诉状的,这个案子,提起诉讼的法院,应该是金河区法院。”
什么?老宋愣住了,他在听到前面那句话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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