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顶点小说>都市言情>律师费才几个钱,你玩什么命啊!> 第二百一十二章 那就抓人吧!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二百一十二章 那就抓人吧!(2 / 8)

候都有点没反应过来。

“等等,伱们是说……你们已经立案了是吧?”老唐赶忙问道。

手机听筒中,自称是立案庭工作人员的声音响起:“是的唐律师,我们这边已经立案了,然后呢具体后续怎么安排,您这边等我通知就行。”

“好的好的,我随时等通知。”

老唐说完挂了电话,他倒是没想到常绿县法院会直接立案,他这趟本来都已经做好去最高法的准备了。

不过,常绿县也有可能是用立案稳住自己,然后过段时间再给直接驳回起诉,那自己也没办法。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不一样,驳回起诉,咱们说人话就是,立案了,发现你这起诉不符合诉讼法的规定,解决的是程序上的问题。

举例说明,男人起诉要和老婆离婚,理由是老婆出轨了。

那现在是立案登记制,有原告有被告,有证据有理由,抛开调解什么的不谈,法院按照规定应当立案没错吧。

但是呢,立案后经过初步调查发现,诶这男人他老婆正怀孕着呢,那就不行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有规定,当事人不得在一定期限内起诉,这个期限有很多的规定。

比如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起诉讼。

好了,那这个时候如果还在调解中,那会直接裁定不予受理,而如果已经立案了,那就是驳回起诉。

这是纯粹程序上的问题,人家基本上不会看你男的说什么我踏马一个土木男在工地干了一年,结果回来她怀孕了之类的理由。

当然,我们的法律一般也有例外规定,比如这个时候如果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诉讼请求的除外……那就各显神通了,反正法院做什么决定都有依据在。

驳回诉讼请求呢,就是说经过审判之后发现你这诉求不应该受到保护,举例就是,诶你说老婆出轨起诉离婚,结果审理后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