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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卷 妖物祭(3 / 10)

,有条南北向的笔直大路,此大路名为“朱雀大街”。以大街为中心,西侧称“右街”,东侧则称为“左街”。

云樵负责右街的警备,所以是“右金吾卫”官员。

尽管是从自家庭院挖出来的,然而,依他这种身份,能否把这笔无主钱财据为己有呢?他心中非常犹豫。

这座宅邸,原本也非云樵所有。这是一百多年的老宅子。

据说,最初是从洛阳迁来长安的一名油商所建造,屋主早已几度更迭。

刘家从云樵的祖父那一代才住进来。祖父刘仲虚,安史之乱时曾随玄宗逃到蜀地。

若是祖父所藏之物,死前理应有所交代才对啊!这些钱,恐怕是最早入主的油商、或是后来进住者所埋藏的吧?事到如今,根本无从查出是谁的;倒也不是完全没办法,只是非常困难罢了。

到底该如何是好呢?云樵抱着手臂暗忖。

“这有什么不好?”云樵的妻子说:“我们不也收过好几回别人的钱吗?”“但是,那些钱算是……”云樵想说的是——“贿赂”总还算是来路清楚的钱。昕谓贿赂,是云樵对某些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给人家什么方便所获得的报酬。

“这些钱来路不明,”因为是妖怪所给的,所以云樵说:“很可怕!”云樵向妻子说明,自己并非只烦恼能否能将“非报酬性”的金钱据为己有而已。

“那只好扔掉哕。”“这样也……”云樵含糊其辞。

真要扔掉,又觉得可惜。若是给别人,更是心有不舍。

如果呈报上去,事情会变得更加复杂,到头来,这笔钱不是落到某官吏怀抱里,便是被某人给霸占了。

话虽如此,若说要把钱再埋回原处,还是不甘心。

“把这当成报酬,不就得了吗?”妻子说。

“嗯,可是……”“就当是那只猫吃掉鲤鱼后,送给我们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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