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奥黛丽投资,两个儿子也在逐渐掌控;哪怕是林瑞南的欧洲红牛公司,实际上是奥黛丽投资的控股企业。
当然,林志超还有两家投资企业——维港投资、家族办公室。维港投资是他亲自担任总裁,家族办公室则由查尔斯·弗莱明担任总裁,但由林志超的七个儿子担任理事会成员,参与和监督家族办公室的允许。
此时的林志超家族,才算真正的意义上的‘大型家族’,而且相当的稳固如山。
“爸,你想建‘长江中心’了?”林瑞寰看着父亲打量着周围和希尔顿酒店大厦,直接问道。
父子之间,还是有很大的默契,虽然林志超是在顿足观察,但其实也不排除是带着儿子来希尔顿酒店用餐的。
林志超说道:“嗯,可以开始进行规划设计了!长江实业集团的现金流充足,且负债率极低,正好加大投资的力度,把香港的根基筑牢,晚一点好去海外投资地产行业。”
长实集团,定位的就是一家地产公司。旗下和记黄埔,才是定位的综合性企业。
虽然林志超家族,实际上只占和记黄埔30%的股份,但和记黄埔比长实集团更具优势——人才、股东、渠道等。所以,和记黄埔实际上也是林志超的发展重点。
林瑞寰点点头,说道:“长实集团确实具备海外发展的实力,只要负债不高,海外投资的回报好过银行的收息。我们通过在日本投资‘来福士广场’,算是顺利入局日本地产业.”
他明白,一旦长实集团的商业项目全部落成,那每年的租金收益都是巨大的;而香港就那么大,父亲也希望不要在香港太过霸道,所以只有投资海外。
林志超没有讲,日本的来福士广场,不过是长实集团投机的一个幌子。在1989~1990年,他肯定会减持每一座来福士广场的持股,甚至全部出售,只保留管理权。有机会,再廉价购回股权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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