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翊钧善,林辅成骑脸,万历万历,万家皆戾,这是何等疯狂的质控,朱翊钧饶恕他了,朱翊钧恶,杀起人来,都是血流成河。
朱翊钧是一个矛盾的人,所以造成了一个矛盾的结果,那就是明面上狠狠地得罪了皇帝的林辅成,依旧有自己的官身,而没有和皇帝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保庄东家们,死的死,被抄家的抄家。
说到底,林辅成是个意见篓子,他提出的意见左右不了朝局,因为提出的观点过于尖锐,连同为意见篓子的马经纶、袁宗道等人,都避而远之,影响不了什么风力舆论,但保庄东家们造成的危害,是极为广泛的,窃取新政成果,破坏新政。
这就是皇帝动了雷霆之怒的根本原因。
大明律明确规定: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每年取利并不得过三分,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违者笞四十,以余利计赃,重者坐赃论罪,止杖一百,如有利上起利、年月过期、叠算不休,诛。
按照大明律,最高的年息为30%,无论多少年月,一本一利,就是利息不能超过本金,超过之后就要鞭笞,如果比较重,就会坐赃论罪,在这个情节过重的情况下,如果有复利,也就是利息上再起利息,约定的年月过了,还在叠算,就要论斩。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般不会论斩,毕竟只是经济犯罪,除非造成了重大恶劣影响。
万历三年起,开始修大明会典,而在大明会典,在利率管控这一段,大明就行了进一步的规定,那就是今后一切债负,每银一两,止许月息一分五厘,不得多索及息上增息。
就是月利率为1.5%,也就年利率为18%,不得利息上再算利息。
而万隆庄的所有东家,都符合重者坐赃论罪、利上起利、年月过期、叠算不休以及最最重要的造成了重大恶劣影响这几种情况,所以,诛,是符合大明律的,所以王崇古才骂他们无视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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