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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1)(2 / 19)

木耳、蘑菇的加进去就不错了。这使我吃了一惊,没想到药里也掺假,药里都敢掺假,还有什么是真的呢?最后,该说说这可怕的燕窝了,我没有见过,也没有吃过,以前读《红楼梦》,看到生肺病的林黛玉动不动就喝燕窝汤,所以知道是好东西,一般人吃不起。但我根本没想到这玩艺儿那么贵,我们辛辛苦苦工作半辈子,所发工资加起来还买不了几斤燕窝。看了你的小说,我这辈子也不要吃燕窝了,贵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太残忍了。我不是虚伪的"燕道主义"者,但一想到那唾血成窝的金丝燕,心里就不是滋味。我的水平跟你小说中的"我老婆"差不多。我怀疑燕窝不像"我岳母"说的那般玄乎,香港人喜食燕窝,但街上走着的人里,个头矮小尖嘴缩腮者居多,我们山东人吃地瓜单饼大葱,净长了些大个子,街上美女虽不成群却也随处可见,由此可见,那玩艺儿的营养价值跟烤地瓜也差不到哪里去,花那么多钱吃那脏东西,实在是一种愚蠢的行为,何况还那般残酷地一次次毁坏了金丝燕的家,这已经不单是愚蠢的问题了。近年来——尤其是读了你的一批小说后,我发现咱们中国人在吃上真是挖空了心思,当然,有条件吃奇食异味的人,大多数不必掏自己的腰包,至于绝大多数老百姓,也不过是胡乱塞饱肚子罢了。这真是肉山酒海的时代,你小说中那些官僚们,比专吃鸭脚蹼膜的刘文采神气多了。这种事大家都司空见惯,前几年还有人在报刊上写几篇不痛不痒的豆腐块文章或是画幅漫画讽刺一下,现在连这些也没有了。

话归正题,你的《采燕》我看还是政治意识太强,我想你应该把你那满腹激愤先排泄干净,然后把这篇小说重写一下。采集燕窝,这古老而又濒临灭绝的行业,充满了神秘与传奇色彩,会弄成一篇很好看的东西。强调一下:注意在神秘与传奇上下功夫。

我去酒国的事,领导已基本同意。但我必须把手头这部长篇的初稿拉出来才能成行。我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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