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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国会章程(2 / 5)

每一个府都推举一位。一共三百多位,当然了。这个数字还会增加之中,海外藩国每国有一位,原则上是各国国王指定。

这方面规定就比较详细了。

要先由县令在本地组织一个会议,选出本县的代表。如果县令强势,那就县令指定,如果县令不行。那就当地头面人物利弊权衡。

然后越过府一级,直接到省一级别。

省一级成立议会。各县的代表在省里开会,选出每一个府的代表,进京开会。

这样的会议原则上在国会开会前一年。当然了,省议会的代表在省里开会的时候,也享有一些待遇,同时,也可以向省里提意见,代替地方发声等等。

在何夕的预计之中,未来会形成,县,省,国,三级议会。

之所以忽略府,一方面是建立太多的层次。另外,一方面也是想虚化府一级别。加强省一级别的权力。

地方上的议员只有一任,每一次开会之前,都会重新选的。

第四,就是皇权特许。

也就是皇帝特别指定的议员,这是皇帝本人的权力。

这一次定国是会之中,因为南北战争。文官大佬,与军中勋贵的数量明显不够。无他,北京的文官体系其实很年轻的,最大的大佬,就是何夕。而南京这边的文官体系,被丁显给清理的差不多了。即便有留下来了,这些人也不敢充当大佬。

所以,以地方豪强为主。

但是将来很明显不是这样了。

只是如此一来,国会人数就大增了。

这也是何夕发现的一个小秘诀。那就是人越多,似乎越容易操控。人数越多,每一个人单独的意见就变得微不足道了。

何夕作为作为会议的组织者,就更容易用各种章程与手段来保证,议题的结果是自己想要的。

这或许就是民主的秘密吧。

所以,何夕就决定扩大会议人数。

当然了,也通过了决议,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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