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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商业构想(1 / 4)

在嘉靖帝以前,明朝的等级是极为森严的。

什么样的人穿什么样的衣裳、裙裤、鞋子,包括妇女戴怎样的头饰。

甚至各种等级之人穿戴哪种颜色的服饰,皆有定律。

比如,教坊司乐艺女,不能与普通民妇一样,必须青卍字巾,系红绿搭膊,常服则绿头巾,以区别士庶之服;

乐妓的家属,只能穿毛猪皮鞋,男子一律只能戴绿巾,反正都是一色的绿,估计绿帽子一词自此流传。

各行各业,不管谁穿的出格了,便是僭越,是要定罪的。

罪名可按服装穿错的严重程度,或杖责,或坐牢,严重的杀头警告。

朱元璋之所以这么规定,无非是因为王朝初立,百废待兴,他想明确等级,各行各业,各行各事,不得逾越。

同时,老朱也向所有人暗示:有多大的能力,做多大的事,穿怎样的衣裳。

一旦消费超过了收入,盲目地攀比,不光是风气问题,也是道德问题。

当然,大凡条令过多,早晚是要被推翻的。

随着经济发展迅猛,在时代大趋势的冲击下,到了明朝中后期,朝廷的这些禁律便成了摆设,百姓们想穿什么就穿什么,甚至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

徒步走在大街小巷中。

朱允熥一行人畅游于此,不时品味凤阳当地特产。

繁华的街道上,见那边排着几十米的长龙,吃货朱桂兴致大增,主动跑去凑热闹。

经过打听,说是前面有一家百年老店,以制鹅掌出名。

因购买者多,掌柜不得以限制出售之数量。

所谓物以稀为贵,越是限量,抢购者越多,往往每日天尚未亮,店门口购买鹅掌的人已排成长龙。

有些人为了一尝该店的鹅掌,不惜托熟人走后门相购。

朱允熥更是惊奇,笑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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