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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猎鹿(3 / 6)

副壮观的巨角。

“收回猎犬!收回猎犬!”马图斯·罗宛伯爵大声呵斥道,“谁家的蠢狗敢伤了这头鹿,看我不抽死他!”

赤鹿是高贵的象征,而胸前有白环的赤鹿更是王权的象征。

当然不能用低贱的猎狗去撕咬。

不光是不能用猎狗,也不能使用武器。

最被推崇的狩猎雄性赤鹿的方式,就是徒手生擒。

而且一般都是由国王,或者在场地位最高的人去生擒。

此时这头赤鹿已经被骑士们团团围住,身后就是湍急的河流,它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仰头发出长嘶。

呦呦鹿鸣声在林中回荡,清脆而哀伤。

“充气鱼还没到吗?”马图斯伯爵问道,居然当众叫出了梅斯公爵那个侮辱性的称号。

山姆威尔怀疑这家伙就是故意的,而且还这么大嗓门。

“梅斯大人可从来没有生擒过雄鹿。”阿勒肯爵士幽幽道。

“那还等他干嘛!”马图斯伯爵不屑地撇撇嘴,竟然转头看向山姆威尔,“山姆,你上!”

山姆威尔愣了一下,然后就见到一个个眼神齐刷刷地转了过来。

有震惊,有质疑,有意味深长,也有微笑鼓励……这一刻,一位小男爵成了全场的焦点。

“好。”山姆威尔微微一笑,当即翻身下马,将长枪递给侍从,向雄鹿走了过去。

身后响起一阵议论之声,但却没人出来阻拦。

说实话,狩猎雄鹿最大的难点就是追寻到它们的踪迹,将其引诱进包围,剩下的其实都挺简单。

毕竟相比于野猪野熊之类的猛兽,雄鹿真的没有多少攻击性。

山姆威尔缓缓靠近,雄鹿似乎意识到眼前这个男人的危险性,后退了两步,但后面就是湍急的河流,退无可退。

它开始焦躁地用前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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