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克接过一百美刀之后,实验了一下,判定不属于血汗钱。
然后……
霍克让诺拉说一下,在流汗之后,再付给他一百美刀,但实际上,诺拉在他流汗之后,是给了一千美刀给霍克的。
结果你猜怎么样。
系统判定一百美刀属于血汗钱,而剩下的九百美刀则不属于血汗钱的范畴!
霍克瞬间反应过来。
这系统是个死板系统,一点儿都不智能。
这特么的是个单向系统来着。
在他杀死目标之后,不对,是在他接下杀死这个目标委托之后,系统就已经判定,他的血汗钱就是他到手的佣金了。
除了这笔佣金之外,霍克如果想要增加额外的充值,就必须在进行一次流别人的血,或者出自己的汗。
所以,在杀死目标之后,霍克搜刮出来的那些金钱,在没有第二次流血之前,则是会被判定成抢劫,非血汗钱收入的。
也就是说,他完全可以不找小姑娘,甚至也可以去接下拯救扎克·斯坦尼的单子,只要他在解救扎克·斯坦尼的期间,流过别人的血,那么,扎克·斯坦尼给予的五千万,就会自动判定成为霍克的血汗钱收入。
当然了。
如果霍克加价一个亿的话,扎克·斯坦尼也有,甚至也给了,可系统还是只会认定只有五千万属于霍克的血汗钱,而剩下来的五千万,则是属于敲诈勒索,被判定不是血汗钱收入的。
这一次也一样。
霍克接了寻找飞梭的任务,金额是一千五百万,他只需要在寻找飞梭的期间,流过别人的血,那么这一千五百万就属于他的血汗钱了。
根本不需要在去找个什么人专门下个单了。
霍克当时意识到这一点后,整个人都不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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