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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4章 招婿(2 / 4)

大大地滞缓了农忙的进度,以至于还是荒地无数。

相对北方而言,沈轩现在看到的,已然好了很多。

沈轩一人,单骑,自是潇洒快活。

若是饿了,渴了,累了,自会找一处落脚点补充供给,稍作修整后,再往前行。

若非骑马前行,沈轩都不知道大卫的疆土到底有多大。

这日,天黑之前,沈轩进入了一座县城,县城名曰金凤城,皆是因为凤城梧桐树甚多,能够引来金凤凰之意。

沈轩看看天色不对,很有可能会下雨,便找了一家客栈住下,住上一宿再启程往洛霞镇而去。

此去洛霞镇大约只有几百里路,沈轩胯下汗血宝马一路而来,也是累了一个够呛,沈轩便想让马匹也歇歇。

金凤县城,是义军最先拿下的城池之一,此刻早已经属于义军管辖范围。

沈轩只是义军统领,对收复的土地和城池,以及各级地方官员并不是很熟悉,再者沈轩也没有那些闲暇功夫。

沈轩吃罢晚饭,看看天色尚早,便打算出去溜达溜达。

不过,他对金凤城很是陌生,便想问问店小二,金凤成有那些好玩热闹的地方。

店小二听了沈轩的问话,话匣子一下子打开了:“这位客官,你算来对了,金凤城南有意大户,

这几日正在办喜事,那就一个热闹,只要是去道贺的人,不论高低贵贱,都会有礼物相送,并且还会好就好肉款待。”

“艾玛,会有这样的好事吗?”沈轩感觉自己格局小了,原来在卫朝行走,竟然也会遇到如此的美事。

“客官,还会有比这更好的事呢,这几天,这户人家还会举行比武大会,若是胜出了,主人会将府上的丫鬟赏给谁,

如果特别优秀,胜出者还会被留在大户人家当差,从此便不会为生计发愁,逍遥快活。”店小二是越发的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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