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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章 清廷密探(1 / 7)

“书接上回。话说常胜攻城不利,武氏弟兄献计道:‘俺们来它个诱虎出洞。先把他们的头目引出来,将他除掉。到那时,元兵就是无头之蝇了,俺们再乘机夺取台坪。’......”

中午时分的富尔丹城大市场里,一座高大的木刻楞屋子里坐满了形形色色的人。这些人中除了北海镇的汉人外,还有赫哲人、费雅喀人、鄂伦春人。

这些人中听的懂官话的,则聚精会神的听着台上说书先生口中的《大明英烈》;听不懂的则好奇的四下张望,过了一会觉得没意思了,便转身出门。

台上坐着讲评书的这位,来北海镇前就在山东诸城一带说评书。北海镇的普法宣传队成立后,这位便应召报了名。如今他在每段评书中间,都会有一段解释北海镇法规条文的内容。

“那位说,这员女将是谁呢?正是孟九公的女儿孟玉环.....孟玉环莞尔一笑,点起二百女兵,手提三尖两刃刀,刚杀出台坪,正见爹爹受伤,哥哥败阵。这回,可把姑娘惹火了,心里说,咦!恁是谁呀?俺非把你剁成八瓣,替父兄报仇不可!于是,紧催桃红马,这才来到两军阵前。”

“啪!”说书人一拍醒木,熟悉的人都知道,中场休息,插播法规条文的时间又到了。

“抱歉各位,俺老高也是吃公家饭的,说评书是为了普法,让诸位知道俺北海镇哪些必须遵守,像首长们先前说的那样,俺们得明白啥是权利,啥是责任。今天要跟大家说的是北海镇保障人权财权条例第四条,民人之财产、住宅,除有特别规定,任何人不得非法征收、查封、侵入或搜捕。”

姓高的说书人抿了一口杯子里的水,继续解释道:“这条啥意思呢?就是除了特别规定的内容,你家的东西谁也夺不走。咱北海镇没有抄家一说,你辛辛苦苦赚钱买的东西,只要你不是用偷来抢来的钱买的,用烂了都是你的!”

底下有人道:“老高,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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