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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1 / 4)

张密这边有了消息!

他打电话将江大刚约到城郊一家小饭馆里,见面就说:“快切一斤猪头肉,犒劳犒劳我。”江大刚看他神采飞扬,禁不住高兴起来。

张密有个特殊嗜好:爱吃猪头肉。江大刚一激动,让老板切了两斤。两人就着猪头肉,喝着啤酒,说开了。

周虹影果然跟刘成明有私情。

据张密调查,周虹影最早确实写过诗,还在《诗刊》等重要杂志发表过,大学毕业后,周虹影去了北京,北京是文人的梦想,也是文人的苦难地。周虹影在郊区租了一间民房,发誓要做第二个舒婷。谁知世事难料,在商品社会的冲击下,诗歌没落得一塌糊涂,周虹影跟所有流浪文人一样,连自己都养不活。为了生存,她不得不给人家做临时工,当过保姆、促销员,后来还替人写过黄色文学,被逼无奈时她给人家做洗衣工,一天挣二十元,算是糊口了。就在她的诗歌渐渐在圈子里得到认同时,一件意外发生了。周虹影被房东的儿子强xx了!

那是在一个雨夜,周虹影正被激情点燃,趴在桌上忘我地写,才思在她的脑海里跳动,灵感如喷吐的火苗,一脉一脉地跳出来,周虹影甭提多激动,好久她都没这么激情澎湃了。她做梦也想不到,就在她饿着肚子为心灵吟唱时,一双罪恶的手伸向了她。房东儿子是个健壮的男人,曾因打群架失手将对方打成重伤,瘫了,被判七年,刚刚出狱回来。看见如此高雅漂亮的女人,男人的那颗心骚动了,他顶着大雨,在窗口偷窥多时,眼睛如恶狼般死死盯住周虹影从领口弹出来的xx子,那是一对多么饱满、多么诱惑的xx子呀,房东儿子咽了咽口水。周虹影写到中间,大约是累了,想起身活动活动,这一起,就把自己的下身暴露给了房东儿子。周虹影写作有个习惯,不喜欢穿太多,加上北京天热,尽管下着雨,可空气的燠热如同不透风的蒸笼,闷得她难受,买不起风扇也用不起太多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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