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稳定,故此设遗产税以作打压。
既然是打压,也只是放血、割肉、断骨的区别罢了。
朝廷手握杀猪刀,商人只能嗷嗷叫。
反对吗?
现在的商人力量还不够大,哪怕是贡献了海量的商税,在朝堂之内也没多少人愿意为商人发声,即便有国子监商学院的人进入朝廷,他们主要的方向还是如何管理、控制商税,如何借助税这只手来稳固大明经济。
商人没有反抗的余地,就像是一头猪如何都不可能挡住屠夫明晃晃的刀。
常百业长长叹息:“朝廷如此做,没半点依凭,我们心难服啊。若一刀下来,我们家产直接少去三成或五成,那这些年的辛劳还有何意义,日后谁还敢做大买卖?”
沈一元摇了摇头:“朝廷也并不是没有半点依据。”
常百业吃惊地看着沈一元:“从古至今,都无遗产税这个税目,哪里来的依据?”
沈一元揉了揉眉心,正色道:“还真有,宋朝时,针对‘户绝’遗嘱,将财产分割给其他亲戚时,需要‘合改立户’,朝廷进行征税。”
“徽宗重和元年时,有条文:凡民有遗嘱并嫁女承书,令输钱给印文凭。这也是对遗嘱财产分割缴纳税目的依据,只不过当年这一条并没有施行多久便废弃了。后来在南宋绍兴年间,王之望总领四川财赋,提出凡嫁资、遗嘱及民间葬地,皆令投契纳税。”
“王之望认为此举,即可免亲族兄弟日后诉讼,也可增财政,于公于私皆有益,便上书朝廷。当时朝廷户部明确:人户今后遗嘱与缌麻以上亲,至绝日,合改立户。及田宅与女折充嫁资,并估价赴官投契纳税。”
常百业有些头疼,自己年轻时多做买卖,很早的时候就跟着商队到处跑,读书少,不成想宋时竟还真有类似的税目。
“你说的户绝,那是针对至亲全无的情况……”
常百业想要反驳。
沈一元摆了摆手:“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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