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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四章 宣传(1 / 4)

旧案,是江远以前就做过的事。

当然,做案子是不求新不求怪的,只要能破案的,都是好招数,谁还在乎说以前是不是用过。

事实上,正常的警察做案子,那都是用过的招数才再用一次的。否则,又新又奇又怪的招数,你用在大案要案上面,成功了是挺帅的,失败呢?刑警的领导骂人,有些是真的狠,又脏又狠。

江远自己技能更新的快,手底下就没有这样的条件了。

如王传星等人,哪怕是起旧案来,都战战兢兢的,生怕自己做错了,做漏了,导致这起部委挂牌督办的案件出现问题。

不过,前半夜度过去,到了后半夜的时候,王传星等人就平和了。或者说,是忧虑的化学素用光了,就剩下麻木和坚持了。

江远也是一个案子一个案子的傻看。

做刑案,最累的就是脚手眼,就是要跑无尽的路,写无尽的报告,看无尽的卷宗。

大部分的案子都可以按部就班的做,让刑警变的有点像是公司销售,每天就跑跑业务,写写东西的样子。

极少数的案子,真正需要用到脑子的案子就非常痛苦了。

譬如眼下的案子,真要找一起类似的儿童拐卖案,依旧是很困难的。

最简单的,类似的标准是什么?

其实没人能给这个定义。因为罪犯是不同的,在不熟悉案犯的情况下,只能是侦查人员自己猜度。

同样在菜市场里拐卖儿童的,肯定是a级的类似。可惜没有同样的案子。

同样在很热闹的地方拐卖儿童的,而且采用非暴力手段的,大约是c级。可惜找到的几个案子都有明显的不同。

短时多日拐卖多名儿童的,应该算是b级的,可惜也没有找到类似的案子。

“没有案子了。”到早晨阳光微明的时候,最后一份卷宗也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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