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练起来,还是比较熬人。
搁在上辈子那会儿,小四十岁了,性格是真的开始沉淀下来了,开始喜欢一个人安静的喝茶、看书、长考,说不定还能行。
但现在……徐正华不得不承认的是,气血改变人。
二十岁的身体,又自小习武打磨,一夜三四次不叫事儿的水平,真的是叫一个血气方刚。于是不知不觉的,甚至连思路都会变得激进起来。
整个人都特别燥。
火力十足,时刻需要宣泄的那种。
让他看书、看杂志、长考、喝茶,都没问题,但是让他每天拿出一个小时来,认认真真的练几笔字,那是真的挺煎熬的。
但是,依然要练。
正好借以磨砺心性。
然而,比练字更磨砺心性的,是身边还有个小妖精围着你打转。
昨天下午的练字,就半途而废了。
今天不能再半途而废了啊!
于是徐正华被迫暂停,抬头看她,“要不,咱俩一块儿写?”
“好啊!”
没想到她马上就同意了,从客厅搬了把椅子进来,很是像模像样的,也拿了杆笔,铺好纸压好了,开始临帖。
还别说,几个字一过,徐正华赫然发现,她的字居然挺漂亮的。
托许志虎老爷子的福,大明王朝这边的学生,从小就有毛笔字的课程,所以一路从小写到大,虽然不考分,但练字的基本功,几乎人人都有。
但写那么好就比较少见。
这是第一次见到她写字,徐正华有些惊讶,“行啊你这……漂亮!”
夏晶晶笑着扭头,脸上有些小得意,“我妈跟我说,人一辈子最难得的,就是身上有一种静气,静极生慧,所以从我很小她就要求我每天加练一个小时的毛笔字,她说写的难看也不怕,只要练就行。目的是让自己静下来。”
徐正华有些愣怔,呆在那里忘了下笔,继续听她讲自己那位至今还未曾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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