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正华的个人形象不只是帅,他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质,不粗糙,但很阳刚,这一点应该是让他在被女孩疯狂喜欢的同时,也不会被男孩讨厌,甚至也会喜欢。”
好吧,反正不管原因是什么,结果就是,自己红了。
这一点,当11月22日,周一的又一期东方之声音乐榜出来的时候,《爱的初体验》居然干掉了赵兴宇的《雨夜的你》,以及身前身后的一众红歌,顺利登顶a榜榜首的时候,就又一次得到验证。
但老实讲,徐正华个人是有点晕乎乎的。
不是因为眼下的成功,并不夸张的说,一个a榜冠单,又或者是在歌坛别管怎么红,都还不至于让徐正华多么的沉醉。
又更何况,穿越过来大半年,他已经先后见识过四首作品的夺冠了。
主要是因为在他看来……这也未免太过简单了一些!
因此感觉有些不太真实。
虽然奔波之苦是真的,但在他看来,自己也无非就是坐着飞机,到处飞来飞去,录一些节目,见一些人,参加了能有个二十场左右的各种商演,又做了一场签售……这就行了?这就红了?
这就能大把捞钱了?
上辈子做生意的时候,比这个可忙多了,累多了,也苦多了。
于是就总觉得不该那么轻易就成功似的。
但是,大家都承认,徐正华红了。
《爱的初体验》红了。
“……这首歌有一种特殊的韵味,它跟徐正华本人的形象相当契合,无论节奏、旋律、歌词,都带着一种说不出的酷,很帅,很潮流,很时尚的感觉……”
“……他可是个大才子,今年到现在为止,我最喜欢的歌,就是《千千阙歌》了,而他一个人包办了那首歌的词、曲、编曲和制作,老实讲,相比靳晓青,我觉得可能他才是那首歌的灵魂人物。但其实,我对他个人出道的第一首歌,是多少有点失望的,没错,《爱的初体验》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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