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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5 / 8)

心理,将会感到永远失去了平衡。希望你能谅解我……”

我将预先买下的一对景泰蓝花瓶送给了他……沃克回国一个半月后,我才收到他的信。

信中说:我在中国,按照中国的观念,与小雯结婚。我在瑞典,按照瑞典的法律,已与小雯离婚。她将在瑞典居住半年以上,获得瑞典国籍后,去美国。请你不必为她的处境担忧,按照我们瑞典的离婚法,半年内我将担负她起码的生活费用。她很善于交际,周围已经开始有了一些新的朋友。她还有“本钱”。我倒有点佩服她了,一个重庆街道小工厂每月三十多元工资的保育员而能到瑞典,继而将去美国,不靠权势,不靠关系,她不是很有点了不起么?我已不再恨她。我重新评价她,认识她。我觉得她身上有一种西方女性的冒险精神。上个世纪是不少西方人到中国冒险,如今某些中国姑娘到西方冒险的世纪似乎开始了,用你们中国的话说,她算不算一个“女强人”呢?但愿她在美国交好运……我回信说:目前的中国,政策对外开放,几乎使每一个中国人都渴望扩展自己精神的、思想的、观念的、经历的和生活的天地。更多的中国人凭的是天才、学问、知识、勤奋,在国外获得荣誉和学位,使全世界相信中国人的普遍智商一点也不比西方人低。他们是真“强人”。而小雯,不过是一个商品化了的女人。因而她的冒险精神,不过是“通货膨胀”现象。这种女人,中国有,瑞典有,美国也有。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还有。

半年后,沃克从英国给我来信,告知他经朋友推荐,在英国某大学任教。附带一笔,小雯已获瑞典国籍,到美国去找那个美国人了……

我就想到了《娜娜》这本书结尾的两句话:打到巴黎!打到巴黎!……

算来她已经二十五岁了。小学文化水平,字写得很糟糕,没有任何才情,只有一张漂亮的脸,只有一具女人的身体,再从纽约“打”到巴黎,她又能混得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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