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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7 / 12)

以做得丈夫的男人,就“悠悠万事,唯此为大”了。

每晚有比我们低一届的一个部队学生陪着她,与比我们高一届的一个留校生在校园里兜圈子。据说那部队女学生是“红娘”。逢熟人“红娘”便“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解释“我们谈工作”。

我在校园里碰见过他们几次。C总是将脸扭向别处,装未见我。

我知这不是害羞。害羞的本能使女性可爱。在这一点上C挺不幸的。她避我另有缘故。她曾向我们专业一个比她小两岁的同学求爱。而对方又爱着新闻系一位女同学。她明知却又“锲而不舍”。结果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按理说作罢算了。她不。她以创作专业支部副书记名义,到哲学系去“调查”人家的“不正常关系”。从法律的角度讲,这属于“刺探”别人的隐私,非法活动。假专业党支部名义而行之,更是做得太过分了。她还不作罢。还要在专业的各种会上大讲特讲“上大学时期谈情说爱,对不起送我们上大学的人民”一类话……那位新闻系的女同学有次当众大骂了她一通,于是她的所作所为彻底败露。女人天生是女人的对手。那一次她真是大现其眼。有这个前因,她碰到我自然要将脸扭向别处。这绝不是害羞。套用句京剧道白,是——“叫奴的脸儿往哪搁?”不过我倒因此同情她则个了。那也算正经地该恋爱么?跟着个女“陪同”,像跟着个寸步不离的女保镖似的。碰上熟人还要来一句:“我们谈工作。”仿佛三个中央委员在一起似的,真真大杀风景!也太没诗意。没半点诗意,那爱还值得一谈么?天可怜见的!

有人也邀我谈心,是专业的一个部队学员。我对他一向极好。除了小莫,视他为第二知己。他年龄比我小三岁,我拿他当弟弟对待。

我们从宿舍楼走至校门口,在毛主席塑像背后站住了。他忽然说:“大梁,有件事我对你挺内疚。”

“你?……什么事?……”我诧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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