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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三章 斗法(1 / 4)

唐县令在调查案子的时候就与县尉和衙役们说过,严禁把这事的原由往外传。

反正他们手上有画像,调查起来要容易得多,随便找个借口,比如某某地偷盗之类的,甭管是丢了钱,还是丢了牛,反正就是画像上的两人干的,先把他们拿住,再找剩余的人就容易了。

反正就不能是官道抢劫。

官道抢劫,那便是劫匪了。

益州刚安定下来,结果现在益州城外的官道上有一伙盗匪在抢劫过路客商,不仅会造成恐慌,他这个县令还当不当了?

他才从应家等人手里抢了一批地来,多的是人想把他踩下去或赶出益州城呢。

可他没想到下辖的村子这么愚昧,他派出去的人竟然没查出那两人来。

唐县令仔细问过周四郎,确定这就是很熟悉官道的人所为。

一:经常走这条官道的旅商;

二:经常在这条官道上游走的流民;

三:那附近的村民。

旅商就算穷,也不会看得起周四郎那一车的麦种,何况,穷的旅商一般都是二三人结伴,能够凑出十几个人的旅商,更不会把周四郎那点小生意放在眼里了。

而若是流民所为,他们不会只抢麦种,而是会把马和车一起抢走。

顺着官道往下走,直接走入小路,或者心狠一点的,把周四郎打死了往林子一扔,运气不好,两三天尸体被发现了,他们也早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换个地方把车上的粮食和车马一卖,分了钱便混入流民中,天南海北随他们去。

就算唐县令最后能查到车马的去处,甚至可以画出大多数人的画像上交刑部,然后再下通缉书,但想要在茫茫人海中,尤其是那么多丢了籍书的流民中找出十几个人来不异于大海捞针。

只有有家有室的人才会顾忌那么多,不敢抢那过于显眼的车和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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