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顶点小说>都市言情>我在1982有个家> 131.4·29抢劫杀人案(5K)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131.4·29抢劫杀人案(5K)(2 / 9)

结果好几个人开始指指点点,王忆包里正好有墨镜,这是他当初答应给姚当兵捎带的,于是就翻出来先自己戴上了。

庄满仓为了骑车也戴着墨镜,他那副墨镜比王忆这幅要差得多,个头小、款式陈旧且没有亮度。

他摘下墨镜的时候王忆则戴上了,这样他便好奇的打量王忆的墨镜:“王同志,你这墨镜哪里买的?”

王忆正要回答他又问:“就是这六个人抢劫了你?”

这样王忆只好先回答正事:“对,一共七个人,这位解放军同志见义勇为协助我抓了六个,还跑了一个。”

三个警察拎着铐子把六人反拷了起来,拷眯眯眼的时候发现了他肩膀上的军刺,庄满仓顿时皱起眉头看向了孙征南。

孙征南避开了他的目光。

见此王忆就知道孙征南下手太狠确实有点麻烦,他直接说道:“这军刺是我插的,我没办法,这个人是抢劫犯团伙的老大……”

“你从哪里得到的军刺?”庄满仓打断他的话。

王忆说道:“是我们支书给我的,庄同志您也知道现在社会上的治安,我们支书担心在外面出事,给我一把军刺来防身。”

他准备拉老支书下水,以老支书的面子,解释一把军刺的来源轻轻松松。

因为天涯岛上有军刺!

他见过民兵巡逻,岛上民兵队伍的步枪就配备了军刺。

庄满仓果然没有再问。

有警察要给眯眯眼拔掉军刺,庄满仓赶紧上去拦住:“别碰,这是56三棱刺刀,你一旦拔出来伤口没法止血,送他去医院让外科大夫来拔。”

连同犯罪分子加上两个人,他们一起被送去了城南分局。

事情很简单。

王忆是受害者,这些事那小偷都交代的清清楚楚,毕竟对小偷来说他就是个小偷加上信息传递人,他可以辩解说自己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