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顶点小说>历史军事>大明疯皇> 151 都给朕去死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151 都给朕去死(2 / 5)

者无罪,你起来说话。”

刘应魁闻言,这才松了口气,小心的爬了起来。

泰昌紧接着又问道:“这下你可以说了吧,你觉得那典史程苑丹如何,可以暂代知县之职吗?”

刘应魁连忙拱手道:“皇上,程大人治理地方着实有一手,而且,他对老百姓也相当不错,问题他是本县举人啊,按规矩是不能出任本地知县的。”

大明朝的确有这规矩,所有正式官员都不得在原籍任职,而且地方官员还必须不断调动,一般在一地任职三年就必须调到他处,就算在一地治理的再好也不能超过六年。

这典史因为没有品级,一般都是知县从地方上聘请有名望有功名的读书人担任的,只能算是吏,不算是正式的官员,所以才可以在当地任职,像县丞和教谕这种有品级的正式官员就不行。

唉,这规矩着实有点让人无语。

要知道,这会儿交通可是相当的落后,而一般文官也不可能打马狂奔跑去就任,所以,很多地方上官员更替的时候都要等好几个月甚至半年一年的都有。

这不耽误事吗?

泰昌想了想,随即果断道:“规矩那都是人定的,有些规矩不合理,那就得改。就好比这官员不得在原籍任职,正常的时候还没什么,遇到这种天灾不断的年份,那就有点害人了。像李应荐这种贪官污吏,反正他又不是本地人,而且当三年县令到期拍拍屁股就走了,所以,他敢于肆无忌惮的贪。要是本地官员,敢这么贪,估计祖坟都会被人刨了!”

呃,你是皇上,当然可以定规矩。

刘应魁很是干脆的拱手道:“皇上英明。”

嗯,不错,不是那种腐儒。

泰昌微微点了点头,又问道:“你有没有出任过知县、县丞、教谕什么的?”

这个当然,毕竟华阴刘家是有名的官宦世家,这点面子还是有的。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