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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坎坷记愁(2 / 12)

述启弟邻项事,且云:“令堂以老人之病,皆由姚姬而起,翁病稍痊,宜密瞩姚托言思家,妾当令其家父母到扬接取。实彼此卸责之计也。”

吾父见书,怒甚,询启堂以邻项事,答言不知。遂札饬余曰:“汝妇背夫借债,谗谤小叔,且称姑曰令堂,翁曰老人,悖谬之甚!我已专人持札回苏斥逐,汝若稍有人心,亦当知过!”余接此札,如闻青天霹雳,即肃书认罪,觅骑遄归,恐芸之短见也。到家述其本末,而家人乃持逐书至,历斥多过,言甚决绝。

芸泣曰:“妾固不合妄言,但阿翁当恕妇女无知耳。”越数日,吾父又有手谕至,曰:“我不为已甚,汝携妇别居,勿使我见,免我生气足矣。”乃寄芸于外家。而芸以母亡弟出,不愿往依族中,幸友人鲁半舫闻而怜之,招余夫妇往居其家萧爽楼。

越两载,吾父渐知始未,适余自岭南归,吾父自至萧爽楼,谓芸曰:“前事我已尽知,汝盍归乎?”余夫妇欣然,仍归故宅,骨肉重圆。岂料又有憨园之孽障耶!

芸素有血疾,以其弟克昌出亡不返,母金氏复念子病没,悲伤过甚所致。自识憨园,年余未发,余方幸其得良药。而憨为有力者夺去,以千金作聘,且许养其母。佳人已属沙叱利矣!余知之而未敢言也。

及芸往探始知之,归而呜咽,谓余曰:“初不料憨之薄情乃尔也!”余曰:“卿自情痴耳,此中人何情之有哉?况锦衣玉食者,未必能安于荆钗布裙也,与其后悔,莫若无成。”因抚慰之再三。而芸终以受愚为恨,血疾大发,床席支离,刀圭无效,时发时止,骨瘦形销。不数年而逋负曰增,物议日起。老亲又以盟妓一端,憎恶日甚。余则调停中立,已非生人之境矣。

芸生一女名青君,时年十四,颇知书,且极贤能,质钗典服,幸赖辛劳。子名逢森,时年十二,从师读书。

余连年无馆,设一书画铺于家门之内,三日所进,不敷一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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