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动辄挖眼睛、削鼻子、砍手脚指或手臂、黥面等等来说,其实就是时代的一种需要,也就是施以重刑而重法,追求法制的理念能说错了吗?理想真要是错的,两千多年之后追求法治社会是个什么情况。
此前,智瑶去“黄父”就办了一件事情,以国君的身份面对近万人进行讲学,说的不是其它学说,主要以《法经》来阐述自己对治世的一些看法。
换作智瑶突然这样当然就会显得突兀,他却是在赵鞅在世时期就开始在智氏内部进行法制改革,其中影响最深远的莫过于对奴隶的处置。
在智氏并非成为奴隶就无法翻身,乃至于侥幸有后代也会世代为奴,可以依靠勤劳和服从换得自由之身。仅是这点就有别于其他家族。
并不是说其他家族不会归还奴隶自由,奴隶的亲人或是国家花钱来赎买会是唯一途经,其它种类还真就没有了。
立功换取自由?知道齐灵公麾下四大打手是什么身份吗?他们为齐灵公出生入死,立下了赫赫战功,到死依旧是奴隶的身份。
晋国时期,晋人对“法”就不陌生。
毕竟,晋国是个军果主义国家,管理国家差不多是用管理军队的方式在进行。
轮到原国治理,大多数人对国号变更并没有发现起了太多变化,要说有变化也是在往好的方向进展。
之所以说大多数晋人不觉得有变化,需要了解智氏化家为国之前拥有多少人口,最高比例占到晋国三分之二的人口数量啊!
他们早就在遵行智瑶的制度和管理方式,怎么会觉得有什么太大的变化?
至于韩氏、狐氏、钟氏等等家族,他们本心上不愿意自家的封地执行国法,奈何不敢跟智瑶硬顶。
相比随同魏氏除名,他们对于软刀子的接受度更大一些,等着来自诸侯的威胁解除之后,再好好跟智氏斗一斗呢。
为什么不是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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