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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中庸之道(1 / 8)

一连几日,各地送来的案件都有三公曹的令吏陪同审理,这让廷尉的人很奇怪。

只是令吏说是例行公事,他们不会妨碍廷尉,便也没说什么。

而关于边境胡人事务,这其实是个烫手山芋,处理得好不加分,没处理好容易闹出问题,大鸿胪也乐得把权力还给尚书台。

清查人口和丈量土地,是尚书台分内之事,陈暮派了民曹去与少府那边沟通,新任少府樊陵是花钱买的官,与宦官交往私密,因此没有什么异议。

至于财政方面的问题,尚书台并不管,由大司农的都内府、皇帝的水衡尉、少府禁钱司掌管。

其中都内府负责全国官员的工资以及公款开支,到明清时期,被称为国库。

而水衡尉和禁钱司就是皇帝的私有财产,后来被称为内帑。

所以尚书台插手不了财政。

目前能够做的就是执掌民生、与各州刺史部积极沟通,看看各地两千石太守国相有没有渎职现象。

刺史是没法罢免太守国相的,一般来说,刺史发现某地两千石有问题,就向朝廷中央报告,由三公同意之后,就可以对这人进行处置。

但尚书台可是有个二千石曹,其实就是用来分三公之权,慢慢把三公架空之用,如今陈暮收权,以后各地郡国太守就由尚书台与各州刺史进行沟通,文书也会送到尚书台来。

这就相当于直接截了三公的胡,如果遇到强悍的三公,没准真要找上门来搞事。问题是现在的司徒许相,太尉曹嵩都是宦官派系,而司空张温也相差不多。

所以如果张让出面,这一部分权力收归尚书台,应该是没有什么太大问题。

真正麻烦的是选官察官以及年末终考课州郡事。

后来的吏部为什么是天官?

因为手中握有这两项权力,可以罢黜官员和录取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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