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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人各有志(2 / 5)

,也不能不顾实际地“改改改”。

同舟社即将展开的改革,涉及辽地社会各阶层,利益调整必然极大,前提是社会总体稳定。

正是基于这一点,徐泽才会答应的萧德妃的乞求,没有过分刁难耶律淳的后事。

不仅如此,其人还对辽国遗臣划出了明确界限,以安其心。

接见并说服耶律大石之后,徐泽便向辽国遗臣宣布了同舟社对相关遗留问题的处理决定。

其一,伪帝耶律淳,本天祚帝之近属,位居将相却不能与国存亡,反篡位僭号,罔顾百姓生死,以孤城顽抗王师,应处以极刑。

然耶律淳已死于献城之前,念其人生前抵抗金人侵略有功,可免于刑戮,去尊号及所有封号,以普通宗室之礼下葬。

其二,辽国小朝廷百官,受天祚帝留守燕京之重任,不思保境安民,却以私利擅立国君,并坐视数万人殒命的大战发生。

念众人玉河渡之役后及时醒悟,主动投诚,罚服劳役之刑三个月,以证忏悔之意。

其三,上天有好生之德,同舟社亦有兴灭国继绝世之仁义。

同舟社兴义师平辽乱,进入燕京并不是为了杀戮,而是为了结束辽地持续多年的动荡,还百姓以安定。

凡愿意归附同舟社者,即是同舟社之人,当守同舟社之规矩。

不愿归附者,同舟社也不会与之为难。

待三个月劳役之期结束,即可随耶律大石和萧德妃西行,去寻找天祚帝耶律延禧领罚。

实际上,带这批“顽固派”去追随天祚帝,还是萧德妃自己主动提出来的。

其人从徐泽既不屠杀前朝贵胄又要集中管控的行为中看出了端倪,知道这位枭雄是在邀买人心,为的是尽快稳定燕京形势。

但以徐泽的枭雄本性,绝不可能在燕京稳定后,还留着他们这些契丹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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