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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野鸡科举(2 / 4)

“父祖官名”等,并有商贾、赘婿和罪人之后不得参考之类的规定。

同舟社政审条件大致参考赵宋,但作为旨在推翻旧社会的造反势力,“罪”与“非罪”的界定标准,自然与维持旧秩序的朝廷有所区别。

“父祖官名”不会影响考试结果,平民后代与官宦子弟一视同仁,同舟社照搬了这一条。

至于商贾子弟不得参加科举一项,徐泽暂时也没打算做出改变。

封建制度下的手工业时代,商贾和后世的工商有本质区别,各朝在科举中单独列出这一条,自有其深层次的原因。

同舟社的根基也不在商贾,自不会为了他们而坏掉其他人参加科举的积极性。

还是那句话,自己的权力自己争取,徐社首不会给任何人无缘无故的政策施舍。

共建会负责政治审查,而县学学官则负责学历认证。

赵宋这些年来,已经由赵佶、蔡京君臣强力推动,逐步普及了太学、州学、县学三级学校体制,各级学校皆任命有相应的学官。

同舟社取得河北两路的时间还短,在自身各级学校完全铺开并取代旧学之前,旧的制度不会直接废止。

让旧朝任命的学官审核参加科技士子的学历,自然有风险,徐泽也没打算真靠他们为同舟社严把入口关。

实际上,年前的官员大调整中,就有一部分州、县学官被清了出去,之后因官员缺额,徐泽一直都没有让吏曹补全这些“清职”。

没有学官的县,士子可寻知县出具学历证明。

因为各种原因,没能取得本县学历认证的士子,也不是没有机会,其人还可以凭借共建会出具的资格认证,提前赶到大名书院申请考试认证学历。

拿到两个认证的士子,就可以按时参加教曹组织的初试了。

文、格两综的考试地点均在大名书院,士子与书院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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