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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莱州之乱(1 / 4)

上元夜之事后,经“忠直”臣子们的不懈努力,大宋皇帝终于作出了重大让步。

正月二十一,天子命开封府释放了大部分涉案者,并当场宣布大赦。

但同舟烟花铺人员不在其列,理由是案情还未调查清楚。

一日后,天子连下两诏。

其一,“应元符末上书邪中等人,亦得准依无过人例”。

其二,“监司辄以禁钱买物为苞苴馈献者,论以大不恭”。

第一条,是恢复了部分“元祐党人”的政治待遇。

从崇宁元年定元佑党籍算起,已经过去了十余年,很多列籍之人都过世了。

还在世的,就算恢复了政治待遇,仕途上基本也没了指望。

此事其实是形式大于内容,表明皇帝逐步放开党禁的谨慎态度。

严格来讲,元祐党事件其实是五十年前熙宁变法新旧党争的延续。

甚至,再往前二十几年的庆历新政也能追溯到一些根源。

到现在为止,党争仍在延续,而且不断变本加厉,还远远看不到其终结的那一天。

第二条,其始作俑者乃是现任大名府知府的梁子美。

十几年前,梁子美任河北路转运使期间,用税款买“北珠”以献皇帝,

梁子美此举颇遭同僚鄙夷,却得到了天子嘉许,然后,其人便一路青云直上,位列宰执。

其后,各路转运使便争相向皇帝进奉“羡余”(实际是搜刮来的财物),

时至今日,此风越演越烈,已经严重危害到大宋的民生和政治生态。

其危害,比起徐泽记忆中的“生辰纲”,猛烈百倍不止。

天子连下此两道诏令,也算是做出重大让步,很有“诚意”了。

“忠直”臣子们自然见好就收,偃旗息鼓,以等待下次时机。

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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