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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和亲(1 / 5)

面对破城在即的巨大压力,

以及国主王俣“谁觉得不行,自己去谈”的威胁,

高丽朝廷展现了罕有的高效率,没有再争吵,

半个时辰不到,就通过了接受同舟社所列七条和约的决议。

只是,在和约的具体履行上,首相崔思诹却表达了异议——

同舟社并非一国,与其签订和约不符外交仪制,

且公然承认败于一家商社之手,也有损高丽的国家形象。

崔思诹最后提醒了一句——福宁宫主已经及笄,值此国乱,理应为国家分忧。

《礼记·内则》:(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郑玄注:“谓应年许嫁者。女子许嫁,笄而字之,其未许嫁,二十则笄。”

崔思诹这话的意思,就是建议以联姻之形式落实和约。

表面看是以公主“下嫁”,掩盖高丽被迫割地赔款的事实。

但高丽的形象是保存了些许,王室的威严却大受打击。

这中间,还涉及到二十二年前的王位之争。

当年,盯上病秧子献宗王昱屁股下之王位的,

不仅有其堂舅李资义,还有王叔鸡林公王颙。

最终,王颙棋高一着,

其人借平章事邵台辅和上将军王国髦之手,

除掉了李资义,并最终夺得王位。

王颙即位后,为了永除后患,又杀了已经退位的侄子王昱。

其后,为了巩固王位,掩盖自己“篡逆”的事实,

王颙又大肆封官许愿,先后有数百人因此被超授官职,

就连一些工商皂隶之流,也一跃成为显官。

其中,不乏如王字之这种确实精明强干之人。

换句话说,

王颙也算是打破豪族对人才的垄断,不拘一格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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