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这个提法让张本民感到莫名其妙,不过也不能表现出大惊小怪,毕竟人家是专业的,做什么自有其用意。
昌婉婷也不得其解,但碍于话题的难以启齿,也只能是闭口不语。
一天后,律师见到了钟崇翔的女儿,随之主动联系张本民见面,说他从当事人处了解到,事发之初的接处警材料被动过手脚,原始的被调换了,问能不能找得到。
这事有难度,既然原始材料被调换,那么被销毁的可能性就很大,留着,不是自己给自己埋雷么?不过也有一种可能,就是主使换材料的人没直接动手,而被委托的经手人防止东窗事发,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而私自留了下来。
张本民直接锁定了于飞启。
当初接处警的是陇海派出所,主使换材料的应该是所长,但所长解决问题一般不自己动手,而是安排给得力的助手。从上次在成道安保公司院内那次接触后,张本民看得出来,于飞启是受用于所长的,所以从他下手,直接有效。
于是,张本民对律师道:“原始材料的事,我尽最大可能,只要还存在,应该没什么问题。”
“调换材料,罪责不小,主使人方便自己动手的话,估计会销毁原材料,但是,如果找人经手,就不一定了。”律师的想法跟张本民的一样。
这让张本民信心大增,“既然这样,那成功的几率还是很大的。”
“这年头没有傻子,尤其是做不法勾当的那群人,谁不想留个后手?”律师道,“我接过好几个案子,都有这种情况。”
“嗯,你这一分析,挺鼓劲的。”张本民点点头,道:“对了,上次你问当事人经期的事,有什么奥妙之处?”
“既有的判决书上说,当事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伤害,但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据此,可以提出反对意见,当事人在被侵犯时过度紧张,根本意识不到自己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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