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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专款专项(1 / 4)

破局之法已经交给我们了?李错和吕仲楞了片刻后陷入了沉思。

秦构关于给江南五千万贯的吩咐中只有一条值得注意,按大乾惯例,如果朝堂想让地方修路建城,都是先让地方上调用本地赋税,不够了朝堂才会拨款。

可是秦构这次给江南五千万贯,却非要江南把赋税上交到朝堂,朝堂全额拨款。

难道这是秦构不知道这一来一回耗费颇多人力物力?这不可能啊,唯一合理的解释秦构有意为之。

可这样做又有什么好处呢?

吕仲在三司为官多年,对大乾调拨财务的流程烂熟于心,比李错先一步反应过来,惊喜道:“我明白官家之意了,如果按照正常流程来讲,那五千万贯如果想分发到江南各地用于修路,地方上的漕司,仓司,帅司,知府,知州,知县都要经手一遍,流程也异常繁复。

地方有司都有理由拿钱,简直是一团乱麻,我等想要查谁多拿也无从查起。

而官家之所以想将江南之地的赋税先收上来,再调拨下去,必是不想让地方官员过多插手此事。

我有一法名曰专款专项,即抽调有司官员设江南修路案,此案官员全权负责江南修路事宜,直接向三司负责,地方官员无权过问。

若有如何纰漏,我等皆可一目了然,如有作奸犯科之辈,查起来也事半功倍。”

李错思虑片刻后大喜道:“希文真乃大才,此法不仅可用于修路,赈灾,建城,一应需要朝堂拨付大量款项之事皆可用此法应对。

旧法不仅耗费众多,效果却微乎其微,官员之间权责不明,拿钱时各个争先,干事时却相互推诿,事后朝堂连追究都追究不到人。

可用此法就截然不同,官员无人可以推诿,谁要是花了钱却没干事,我等直接追责。”

吕仲谦虚道:“玄成先生过誉了,此专款专项之法,官家心里早有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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