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
“可怜的老王啊,听说之前因为睡别人媳妇儿,被打断了一条腿还有一只手,把命根孑打断了,不得已才做的缝尸人。”
“唉,本来就可怜得很,现在精神还出了问题,看来离死不远啰。”
“这隔壁老王之前还风流快活过,算得上人生圆满了,等我哪日也找个墙头扒一扒。”
“妈的,卖豆腐的骚娘们,这豆腐难吃的要死!”
“卖酒的狗日的,还掺了水,要不是老子今天没摸到钱,非得搞上三斤猪头肉不可!”
“这大半夜的,怎么又有人敲门,估计又是那个隔壁老王,他娘的怎么老不安生,待我出去开门骂他几句!”
……
……
“罗素,这件事你怎么看?”
九叔皱着眉头,将手中印满血手印的日记递给了罗素,他觉得写日记的人,大多有特殊的癖好。
小罗素肯定跟林寿聊得来,毕竟都喜欢写日记。
罗素也不嫌弃这日记脏,因为那血迹仿佛是印上去,根本不是粘上去的。
又是诡异!
他还是第一次看别人的日记呢,当他接过日记,仔细的翻看的时候,脸色格外的精彩。
罗素原以为前世的网友都是绝世猛将了,没想到碰到了比他们还勇猛的。
在大河蟹的保护下,你可以随意的乱搞、招笔仙、坟头蹦迪,想怎么玩儿就怎么玩儿。
这里可没有大河蟹,这个叫林寿的竟然还如此凶猛,难道缝尸人都是傻子吗?
他忽然觉得有一个词儿对这缝尸人特别的贴切,这当然出自于万能的迅哥儿之口。
狂人日记!
我仔细的翻看这本日记,看到了血淋淋的两个字,被吃!
在罗素看日记的时候,九叔绕着屋子开始度步,脸色有些不好看,这林寿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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