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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章 大礼(2 / 7)

说实话,曹化淳原本是想以朝廷为例的发现元帅府缺点的,但后来发现以朝廷为例,根本找不到元帅府的缺点,甚至于追求升官发财是不是缺点,在他心里都成了疑问。

这本不应当是疑问。

曹化淳十三岁进宫,自幼在内书堂学习,教习都是翰林院的进士,不要说琴棋书画,儒家经典也不弱于秀才。

读书人讲究的是诚意、正心、修身,升官发财应该是人生的过程而非目的,换句话说就是人生应该有比升官发财更高级的追求。

但比起朝廷标榜诚意、正心,实则意不诚、心不正的风气,曹化淳实在不知道赤裸裸的追求和暗戳戳的猥琐,究竟哪个更胜一筹。

不论如何,曹化淳都认为,元帅府此时上上下下,在精神思想上都比狮子军时期更加混乱。

首先是刘承宗婚礼筹备的仪制早已僭越,那身做工精美的暗纹皮袍,虽然是暗纹,曹化淳还是能看清楚那十二章纹,他对那东西最熟悉了。

龙啊蟒啊,没有什么关系,在大明这些玩意不是随便穿,但不说棉甲戎服的团龙纹,单就飞鱼斗牛蟒袍龙袍这些赐服,能穿在身上的人太多了。

只有十二章纹,是从舜帝到大明,仅有秦代中断的帝王仪制,只有皇帝才能把十二章齐齐穿在身上。

尤其在刘承宗提到刁民之说时,他能明显感到巨大的危机感。

那些话不是说给他听的,而是说给当时在院中落座的帅府诸将听,唤醒人们潜藏在心里对朝廷的敌意,引导元帅府治下军民拥有比升官发财更为高级的追求——变革天命。

消灭其口中不务正业不事生产霸占财富的刁民,为了更多人的幸福,为了让更多人有自由追求权力与财富的机会,顺天应人,发起东征。

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显然刘承宗是在统一思想,要把大义握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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