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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羞耻(1 / 5)

二月初九,部队晌前经清涧县城,下午便进了延川地界,很快由进入清涧、延川、安定、肤施四县交界的山区。

刘承宗等人一只脚已经迈入家乡,两队边军,刘队都是无家可归的流民入伍、曹队皆是曹耀的山贼老弟兄,就找不出一个有明确目标的。

当下皆跟刘承祖走到哪算哪儿。

至多再在山里歇息一夜,以他们日行六十里的速度,明天就能抵达延安府肤施县龙王庙山下的兴平里。

他们第一个目的地就是兴平里,刘氏兄弟的家乡。

这会谁都没主意,想的就是先看家里、家族能安排几个人住下,该干活干活、该吃饭吃饭;家族安排不了,就只能请老爹刘举人上延安府城问问。

能拉个有肤施县、延安府支持的小团练最好,如果不能就试试为别人顶徭役,马夫、巡拦、铺司兵。

还可以看看民壮,也就是大明官方的民兵组织——再求其次,大户的地主团练。

如果全都不行,就只能刘承祖和曹耀两个管队分头合作,一队在地方打探消息,一队在山里养精蓄锐,要么寻富户打粮、要么寻山贼剿匪。

沦落到这一步,他们就跟正常人完全割裂了。

队列行进在陕北的山谷里,打马在后的刘承宗心不在焉地甩着马鞭,想着回家该怎么想办法安置曹耀等人。

突然,前队乱了起来。

人们纷纷伸着胳膊看向远方,引得刘承宗不禁也抬了抬一直垂着快遮住眼睛的钵胄眉庇。

在高低起伏的山脉另一边,数道黑烟冲天而起。

看到黑烟的第一时间,刘承宗本能的想到有村子被烧了。

让他激动的后脑一阵麻木,全身像通了电般战栗、两臂寒毛竖起,不由自主握紧双拳,将雁翎刀尾绳打结挂于革带。

刘承宗不是没见过血的雏儿,但此时很反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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