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随即醒过神来,这时代一切公文都是以笔记为主,而且还是毛笔字这样的大字,一张公文正纸一面也写不了多少字,也就明白了下面官府的为难之处。
真要是写得太过详细,估计上报刑部的公文都得用马车来送,而且还是以十为单位的货运马车,不说其中的麻烦单单刑部审定就是一桩不小工程,所以就学了文人的春秋笔法。
书写一道,大大限制了公文案卷的详细情况啊!
难怪文人发明了文言文,不这样办,根本没法写公文啊!
尤其是那些写史书的,更是如此。据说欧阳修在翰林院时,和两位同事走在大街上,看见一匹奔跑的马把路边卧着的一只黄狗踩死了,便说:请你们用文字记录一下这里发生的事情。甲说:“有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乙说:“有马逸于街衢,卧犬遭之而毙。“欧阳修笑道:这要是让你们来写历史,那是一万卷也写不完啊。甲乙二人问欧阳修:那么依你之见应该怎么写呢?欧阳修说:“逸马杀犬于道“,有这六个字也就够了!
只是史书可以简略,刑部要是这种做法那就太过草率,怎么说都是关乎人命的大事,或者错判一次就是人头落地,又或者充军流放,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家族因此彻底分崩离析,影响实在太大不得不慎重再慎重才是。
当然,虽然心中是这么想的,但他也没有一定要改变的意思,起码现在还没这样的能力改变,只能以后等机会合适了再慢慢来不迟。
可是当他翻到一封案卷的时候,突然手中的案卷生了某些神奇变化,应该说他的眼睛生了某些奇妙变化,手上的案卷竟然散暗红光芒!
这是怎么回事?
陈昭心中一震,脸上却是不动声色,仔细翻阅了这道案卷,将其中的内容仔细印入脑海。
丁丑年三月初八,顺天府郊外猎户杨林,杀死石头村保正一家,获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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