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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妙选贤才(8 / 11)

有政治道德。既有政治能力,又有政治道德,这样的人,隋文帝怎么能不欣赏?所以,没过多久,就又给苏威加担子了。

开皇二年(582),隋文帝又让他兼任大理卿、御史大夫、京兆尹。大理卿管刑狱,类似于最高法院院长;御史大夫管监察;京兆尹类似于北京市市长。就职的五个部门没有一个不是要害部门,现在,苏威一个人包揽了!

这样身兼数职也太过分了,治书侍御史梁毗有意见了。他弹劾苏威,说苏威兼任五职,一点举贤自代的心意都没有,这是贪恋权位。问题是,苏威这五个职务都是隋文帝给的,这哪里是弹劾苏威,分明是提醒文帝要权力均分。

面对弹劾,隋文帝是什么反应?他说:“苏威朝夕孜孜,志存远大,何遽迫之!”“威若逢乱世,南山四皓,岂易屈哉!”什么意思呢?

第一,苏威早晚勤勉不懈,有远大的志向,为什么要急于逼迫他呢!我之所以让苏威担任这么多职位,是因为他有这个本事。

第二,苏威愿意担任这些职位,还因为我是明君。如果遇上乱世昏君,请苏威当官,他也不会当的。

所以,我俩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苏威不值我,无以措其言;我不得苏威,何以行其道”。苏威没遇到我,就没有办法施行他的见解;我没得到苏威,又靠谁来实行我的主张?隋文帝对苏威评价这么高,顺便还把自己放在了明君的位置上,别人也就不敢再说什么了。

眼看着苏威这样权势逼人,连他的推荐者高颎都坐不住了。高颎当时是尚书左仆射兼纳言,尚书左仆射是二品官,而苏威虽然职务多,但都是三品官。这时候,高颎赶紧上表说自己的官太大了,能力又不够,不如也让苏威兼任吧。

那么,隋文帝怎么考虑呢?文帝对高颎说:“苏威高蹈前朝,颎能推举。吾闻进贤受上赏,宁可使之去官!”苏威这个大贤才就是你推荐给我的,我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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